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党政领导商议、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工作中重要事项的一种基本形式。为了发挥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在党的建设、教学、科研及其它工作中的领导决策作用,各司其职,共同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政各项决定和决议,根据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学校有关精神,特制定威澳门尼斯人官网党政联席会议制度(试行)。
一、党政联席会议的性质
党政联席会是学院重要工作的研究决策机构。
二、党政联席会议的任务
1.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本院系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中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。
2.贯彻执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决议、决定和指示。
3.研究决定本单位各级党组织有关党的建设、思想教育、组织建设、廉政建设等事项,并组织实施。
4.研究学院行政有关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对外交流、科技开发、行政等工作中的重要事宜,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例会制度
1. 会议一般由院长或书记主持,议题由院长和书记共同商定。根据会议议题的主要内容确定联席会议主持人,以研究讨论党务工作、思想政治建设、学生工作作为主要内容的,由书记主持;以研究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对外交流、科技开发、行政等工作中的重要事宜为主要内容的,由院长主持。
2. 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对象是正副院长、正副书记,由专人作会议记录。
3. 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召开2次,因特殊情况,会议可随时召开。必要时可吸收相关人员参加。
4.会议中的决议和会议记录在会议结束时由院长、书记审阅后存档。
四、议事程序及决议的落实
1.党政联席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会议讨论作出决定,如对某些问题存在分歧,则不宜匆忙作出决定,待进一步调研、论证、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,必要时可请示校党委或校行政主要领导。
2.决议一旦形成,认真贯彻执行。由分管某方面工作的负责人或办公室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落实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。
五、会议纪律
1.参会者必须按时到会,集中精力开好会议;
2.与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保密制度,增强党的纪律性。
3.会议涉及到本人及其亲属的职称、待遇、升降、奖惩等内容时,与会者本人应当回避。